【民法典小知识】楼上卧室改成洗手间楼下业主“头顶”马鼎点娱乐桶太糟心
栏目:室内知识 发布时间:2024-08-08 02:10:39

  张某和季某是绿园区林园街道某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多年前,季某对其购买的房屋装修时,将自家的一间卧室改建成了洗手间。

  由于原房间的防水能力达不到洗手间的防水要求,导致张某家中主卧顶棚墙面突起开裂,并严重影响其家人休息。多次协调无果后,张某将季某诉至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鼎点娱乐,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鼎点娱乐。

  被告季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安装在原告家主卧室楼上的洗手间拆除并恢复原状。

  但判决生效后,季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张某遂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季某为躲避执行竟搬到外地居住。执行法官限制季某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后,鼎点娱乐季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将房屋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鼎点娱乐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住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依据法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属于禁止行为。当面对该侵害时,当事人要积极沟通解决,必要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原标题:《【民法典小知识】楼上卧室改成洗手间,楼下业主“头顶”马桶太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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